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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的审批

http://www.qzhb.gov.cn/  2008年01月17日 21:57
1、申报条件:
(1)直接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配备专门的人员接受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有污染防治措施和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

2、需提交材料:
(1)单位证明;
(2)危险废物经营申请表(2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doc
(3)危险废物经营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4)危险废物经营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材料;
(5)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人员构成及证明材料。

3、审批程序:
申请人填写审批表、提交材料 → 办证大厅受理 → 环保部门审批→ 办证大厅 → 申请人

4、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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